樂高自閉癥兒童課程在中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在受到一些自閉癥康復機構和家長歡迎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
1、干預對象有局限性
樂高課程以往的干預對象為輕度自閉癥兒童,智力水平大多正常。因此,中度和重度智力障礙自閉癥兒童是否適宜接受樂高治療,應該以何種形式進行樂高治療,需要進一步研究進行補充。同時,自閉癥譜系障礙兒童的個體差異非常大,是否每個孩子都適合接受樂高治療干預,還需要更多的研究實證來支持。
2、干預時間過長
和大多數(shù)自閉癥游戲治療方法一樣,樂高課程的干預實施困難,見效緩慢。以往的研究中,單次干預時長多集中在1小時左右,有的甚至更長。因此,有家長提出自閉癥兒童進行樂高課程的單次時間過長,不方便家庭安排時間接受干預。這些問題也會影響到樂高課程的推廣程度。
3、干預效果不佳
樂高課程主要集中于自閉癥兒童的社會交往干預方面,泛化和輔助撤離效果不佳。以往的研究大多以自閉癥兒童的社交障礙作為干預重點,今后的研究可以更多地探索樂高課程在提升智力水平方面(如空間想象能力)或精細動作方面的作用。針對樂高課程干預的有效性評估既有量化指標,也有質性指標。研究多使用的量化指標包括:葛氏自閉癥評定量表(GARS)的社交分量表分數(shù),文蘭適應性量表(VABS)的社交領域分數(shù)。非標準化的測量方式有家長滿意度等,目前僅有一項研究通過圖表的視覺化分析來評定干預效果,很少有研究采用直接的行為觀察來檢測干預效果。
4、樂高課程干預形式過多
以上干預研究采用的樂高課程干預形式不一,既有一對一的干預形式,也有團體的干預形式,還有的研究將兩者同時進行,因而無法判定究竟是哪種干預形式在發(fā)揮作用,或者哪種干預形式可以更有效地對自閉癥兒童進行干預。往后的研究人員可以對兩者進行對比研究,從而在更實際的層面上探究干預形式對自閉癥治療效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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