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聚焦干預法(FIP)有哪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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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癥聚焦干預法(FIP)有哪些?具體如下:
一、基于前事的干預(ABI)
ABI通過改變環(huán)境和情景來改變或塑造行為,評估引起行為的環(huán)境后,可通過采取改變環(huán)境的方式來減少不當行為或塑造良好行為。具體包括:
1、改變學習活動中的活動方式、材料內容或時間順序;
2、按照自閉癥兒童的選擇安排方式、材料或順序;
3、學習前有適度的預熱準備語言、活動或場景等提示;
4、降低學習難度或重組學習結構模式;
5、豐富環(huán)境,提高其他線索和途徑,增強效果;
6、強化提示、時間表和交接環(huán)節(jié)的作用。
ABI策略通常與其他FIP循證實踐一起使用。
二、輔助溝通系統(AAC)
AAC是使用或教導使用非語言/語音交流系統的干預措施,該系統可以輔助(例如設備,通訊簿)或獨立使用(例如手語)來幫助溝通。AAC包括平常使用的輔助方式(如物品、圖片或字母等)、高科技語音生成設備(SGDs)以及可產生語音的科技產品(如手機或電腦等),具有與SGDs相同功能的應用程序。AAC干預也包括其他使用方法的教學,因此可能包括其他循證干預實踐,如提示、強化、可視化支持和同伴介入干預等。
三、對替代行為、不相容行為或其他行為的差別強化(DR)
DR是通過提供積極的結果來增加理想行為、刪除不良行為或減少非期望行為的系統過程。非期望行為是指那些影響自閉癥兒童發(fā)展、人際關系及健康的行為(如不參與、發(fā)脾氣、攻擊性行為、自傷行為)。需要進行強化的情況主要包括:
1、自閉癥兒童表現出特定的期望行為,而不是非期望行為(DRA);
2、孩子表現出某種行為,且該行為不能與非期望行為同時出現(DRI);
3、孩子沒有表現出非期望行為(DRO)。
差別強化通常與其他循證實踐結合使用,例如提示自閉癥兒童做出更可取或與干擾行為不相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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