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專家們一直在提倡融合教育,而歐美國家也已經(jīng)廣泛實施。但對于我國來說,具體應用還存在很多方面的問題。
1、融合教育在經(jīng)濟上的問題
融合教育在美國、尤其是俄亥俄州立大學開展得十分成功。學校有對包括自閉癥兒童在內(nèi)的殘疾學生提供特別服務:平時的學習便利服務,特殊設施服務,特別的應急預案;考試時有考試便利服務、媒介支持服務、抄寫服務等;還有專門幫助殘疾學生學習的輔助技術訓練中心實驗室?;旧纤鞋F(xiàn)代化設備都用上了,這要得益于美國發(fā)達的經(jīng)濟。
如此豐富的設施在一所學校的花費就可想而知,更不用說在美國超過2000所高校都是按這個規(guī)模辦學的,其他中小學的設施更是消費巨大。英國政府為了給自閉癥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也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才使自閉癥孩子的教育質量得到了保障。
在我國的經(jīng)濟條件與發(fā)達國家還有一定差距,要達到美國和英國的融合教育規(guī)模是很難的。而只有先在一二線城市的少數(shù)學校、讓少數(shù)在適當幫助下能和普通孩子一起學習的自閉癥兒童加入融合教育中來。
2、融合教育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差異
我國傳統(tǒng)文化中有“因材施教”一說,主張根據(jù)不同人的需要,進實施不同的教育。人們普遍認為,特殊兒童的需要比較特殊,應該對他們進行特殊的教育。在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里,普通孩子和自閉癥兒童不該在同一所學校里學習。這并不是對自閉癥兒童的歧視,而是為了讓他們得到更多的照顧和關愛。
國外主張自由、平等的觀念,每個人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有很強的意識,他們把殘疾兒童送進普通學校上學,認為這是在保障殘疾兒童的權利。而我國教委雖然早在1994年,就發(fā)布了第16號文件《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便就讀工作的試行辦法》,但很少有自閉癥兒童進入普通學校學習。原因包括兩方面:一是自閉癥兒童自身不愿去普通學校,不想行使自己的權利,怕被歧視;二是部分進入普通學校的孩子,確實發(fā)生了被其他兒童歧視的現(xiàn)象。
要從觀念上改變這種現(xiàn)狀,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也包括自閉癥兒童和他們的家人。人們不應把自閉癥兒童不進入普通學校學習當成占用別人的資源,更要正確對待其他孩子的“歧視”。其次,學校、社會、家庭也要逐漸改變觀念,要從心理上的完全接納自閉癥兒童。
您好!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