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什么時間是開始強化行為干預的最佳時機?
A1:大量實例顯示,在孤獨癥兒童四歲之前開始的行為訓練最有效。很多人認為,進行行為干預的最佳時機是在兒童年齡24-42個月之間,這個還未得到完全證實。行為干預似乎對所有年齡的孤獨癥兒童都有效,但對干預年齡偏大的兒童效果較差。與其他殘疾兒童相比,孤獨癥兒童的發(fā)現(xiàn)時間較晚,因此一般不可能在兒童20個月之前進行干預。
Q2:怎樣處置功能障礙行為?
A2:孤獨癥兒童的行為可以分為三類:缺陷的行為表現(xiàn)、過度的行為表現(xiàn)和正常行為。對于如何減少他們的行為,問題方法較多,具體包括:強化其他行為、給予選擇、對控制某項行為的結果進行操縱和適當懲罰。
1、強化其他行為
這個方法比較常用并易于接受。包括:
⑴ 對特定目標行為出現(xiàn)的時間進行強化
⑵ 強化目標功能失調行為外的其他行為
⑶ 強化特定的不協(xié)調行為,溝通反應法是比較有用的強化方法
2、給予選擇
給兒童提供選擇、并利用兒童的愛好進行行為矯正,也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方法。老師可以給兒童提供幾個作業(yè)供其選擇:“你想選哪一個?”同樣,給兒童強化物也可以給他們多個選擇。此外,還可以利用兒童的愛好幫助他們進行行為矯正。例如,同時給兒童幾個玩具,觀察他最喜歡哪一個(自然反應),當拿走時出現(xiàn)抵制行為,拿來時又接著玩。發(fā)現(xiàn)兒童的愛好后進行行為矯正。
3、操控強化結果
當我們可以調控操縱行為的結果時,就可以使用中斷(extinctino)方法。也就是不再關注、忽視現(xiàn)有的不良行為,好像什么都沒發(fā)生一樣。例如在治療的早期階段,老師和家長可以不理睬兒童的哭鬧和抗拒行為,而繼續(xù)相關治療活動。很多刻板行為被一些感覺刺激強化物支配著,這些感覺強化物可能是視覺、聽覺或運動感覺等形式。對這些刺激物的控制可能對部分兒童有效,但在實際訓練中很難把刺激隔離開來,這方面成功和失敗的例子都有。
4、適當懲罰
一些干預者使用壓制異常行為的方法,也就是懲罰,或是厭惡療法。包括一些臨時努力措施和嚴厲的語言等形式。這種方法往往是在上述方法有效的基礎上應用,比較嚴格的限制措施往往是針對年齡較大、有危險動作的兒童。單獨使用、完全依靠這類方法并不好。
Q3:我要忽視刻板行為或是更改刻板行為嗎?
A3:刻板行為、模仿語言等孤獨癥兒童的標志性特征如果不及早糾正,可能會延續(xù)到成人時期,因此早期干預是非常必要的。有研究顯示,當孤獨癥兒童從事另外活動時,他們的刻板行為會暫時變少,不要一味用懲罰對待兒童的刻板行為,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⑴ 教授給他們正確的溝通技能
⑵ 教授給他們正確的游戲技能
⑶ 讓兒童繼續(xù)從事正在進行的適當活動
⑷ 在兒童沒有表現(xiàn)出某些刻板行為時開始教學互動過程
⑸ 教授兒童新的行為技能時要使用兒童喜歡的強化物配合教學(這些強化物包括:兒童主動玩耍超過15秒的東西,如果拿走就引起兒童對抗行為的東西和兒童不愿離開一英尺距離的東西)
⑹ 利用健身運動減少兒童的刻板行為
⑺ 快速安排進入教學過程
Q4:孩子需要治療多長時間?
A4:關于這個問題沒有統(tǒng)一答案。家長要明確的是,行為干預不僅包括在家里和孤獨癥康復中心的時間,還應該把孩子帶到各個地方,使他們學到的技能能夠應用。因此,最佳訓練時間是每周35-40小時,這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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